燃文小说 - 都市言情 - 我的绝色上司老婆在线阅读 - 第172章 飙车事故

第172章 飙车事故

        “等等,秦阳你抬头,这是什么?”建叔指着秦阳的脖子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排档灯光昏暗,建叔勉强看清了秦阳脖子上的是个红色印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乖乖不得了,这估计就是昨天晚上留下的吧。种草莓种了一天还不消,你昨天晚上玩的是有多疯狂?”建叔笑的更惨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秦阳就觉得自己脖子上感觉怪怪的,仔细一摸那一块皮肤跟旁边的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跑到奥迪车旁边,对着后视镜照了一下,果然发现自己脖子下面有个红红的印记。

        心道糟糕,估计刚刚在豪享莱静姐也看到了这一块,秦阳突然明白为什么自己走的时候梁静看起来有点奇怪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转头看看,那两个二货还在狂笑,秦风已经笑的摔在了地上,怎么也站不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登时,秦阳就怒上心头,你大爷的,不带这么损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秦阳,你别乱动,有话好好说,动手伤感情啊!秦风你还笑,快过来帮忙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站不起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建叔开始死命的狂奔,秦阳提着酒瓶在后面紧紧的追着,还有一个秦风躺在地上不停的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幽州,某酒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卡座上坐着一个身穿风衣的彪形壮汉,带着金戒指的手上夹着跟雪茄。

        男人体型彪悍,长得更是凶悍,属于走到幼儿园都能吓哭一群小孩的那种。

        男人还有一个特征,那就是左手上少了跟中指,看起来很不协调。

        男人的名字叫曹猛,还有一个外号,九指红棍。

        红棍,是黑话,一般是指很能打的悍将,曹猛就很能打,兄弟盟几乎一半的地盘都是他带领小弟打拼下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随着兄弟盟日益壮大,曹猛这个老大也不用在扮演红棍角色,但这个外号却保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曹猛在吸着雪茄,距离他两米的地方站了一个人,闽都叶松。

        闽都出了那么大的事,几乎是事发后叶松就接到电话被调了回来汇报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叶松,闽都夜火拳场出了事,也有你的责任吧。”曹猛随意的说着。

        随意说的一句话,变成雷击,字字敲击在叶松的心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这个凶悍老大,叶松一直保持着畏惧的心态,生怕一个不留神就被一耳瓜子抽成脑震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,有我的责任,如果我当时没有喝醉,带小弟一起进去帮忙,陈达也许就不会死了。”叶松低着头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叶松在说谎,他当时根本没喝醉酒,还帮建叔一起来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惩罚只是为了让人记住自己所犯的过错,看你的样子已经记住了,我也就不罚你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闽都那烂摊子你必须在半个月内给我搞定,那个叫郝建的混混还有什么什么秦阳,他们两个必须死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办不成这件事,你就提着脑袋来见我!”曹猛的声音越来越大,最后一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打将出身,曹猛的脾气还不是一般的火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明白。”叶松很干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下去吧。”曹猛挥挥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叶松领命,飞一般的离开了酒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大就是老大,坐镇幽州,却对百里之外闽都发生的事了若指掌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,曹猛都已经调查出了建叔和秦阳的身份,这份实力肯定不是三流混混能拥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走出酒吧大门,叶松的小心肝还在扑通乱跳,实在是太吓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跟曹猛面对面的说话,就好像是跟狮子老虎呆在同一个笼子,光是站在那里就已经觉得压力太大。

        靠在酒吧门口的电线杆旁边,叶松颓废的点了根烟,敲敲脑门满脸无奈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到底该怎么办,老大点名要建叔和秦阳的命,叶松却不忍下手,还真是纠结啊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面是一手提拔自己培养自己的曹猛,一面是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建叔,这根本无法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忠和不意,都违背道义,是混在道上人最忌讳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算了,走一步看一步吧。”最后叶松也无奈了,捻灭烟头准备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还没走出两步,叶松又被人拦住了,拦他的是两个俊美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之所以用俊美来形容,是这两个女人长得太中性了,跟春哥似的,

        若不是胸前,根本看不出这是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双花姐。”叶松略一惊讶,很恭敬的打了招呼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两人也是兄弟盟成员,不过人家的地位比叶松稍微高一些,是老大的直属小弟。

        双花,名字起得很贴切,两个女人样貌确实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叶松,小姐有请,跟我们走吧。”双花说着,身子一侧,做出一个请的姿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下叶松更纠结了,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,先是被老大训了一顿,现在小姐又要见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扁扁嘴,叶松什么也没有说,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翌日,清晨。

        秦阳揉着眼睛从沙发上坐了起来,窗帘的遮挡阳光照不进来,房间里并不是太亮。

        摸索着穿好衣服,秦阳拉开窗帘,晨光洒进仓库里,令人身心舒畅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看床上还在打呼的建叔和秦风,秦阳一边摇头轻笑,一边把自己的东西装进口袋。

        钱包、钥匙、手机,这些东西是昨天晚上建叔交给秦阳的,说是从夜火拳场的休息室拿回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是建叔细心,省去了秦阳不少麻烦。

        洗漱完毕,秦阳写了字条,开着奥迪车就离开了和下村。

        已经耽误了够多的时间,再不回公司就算陈虎彪不说,林成光也该不乐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不觉又是旷工十天,夜火拳场这边奖金没拿到,惹了一身麻烦,还差点把小命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回公司后,还得例行公事的扣半个月薪水,怎么算怎么亏。

        唯一的收获,就是现在秦阳拥有了超于常人一筹的实力,在大染缸似的社会上多了分自保的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到现在,秦阳还是有一点不明白,没有办法去证实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己身体细胞活跃度强,恢复能力强,这点秦阳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那天晚上伤的那么重,几乎没有怎么休息就直接开始另一种“战斗”,第二天早晨起来居然一点伤口也没有了,

        这让秦阳很惊异。

        难道说,自己好像是武林高手,在一瞬间悟透生死,实力一下子提升了几个甲子?

        看看自己的手臂,秦阳摇了摇头,这个猜测已经被推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实验,昨天晚上秦阳亲手在胳膊上划了道伤口,愈合速度并没有之前那么变态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到了现在,伤口才刚刚结痂,只能说比普通人快了一些,没什么值得兴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人体还真是奇妙,秦阳现在对生物细胞有很浓厚的兴趣,等下次见了医生一定要好好讨教一番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了,讨教之前秦阳要先狠狠地揍医生一顿,让他闲着没事研究那狗日的肌肉增强剂,

        搞的秦阳又是失身又是纠结的,连想死的心都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秦阳也发下毒誓,以后打死也不去找医生讨药,不做医生的试药小凡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越往市中心,交通越拥挤,回归的第一天秦阳可不想迟到,万能的大脑又到了发挥的时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像一台先进的分析仪,将路面情况全部输入开始分析,不到一秒的时间秦阳就得出了最佳路线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车海中左突右进,不一会儿秦阳便冲破拥挤车流,惹的后面被堵着的司机狂竖中指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车技,这不要命的往前冲,要是换上一台稍微好点儿的车,秦阳就直接被定义成富二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秦阳眼神很好,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些个中指,微微一笑不做纠结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没本事的人才会朝别人竖中指,有本事你冲过来超了老子的车啊。

        还别说,真有一哥们儿车技出众,随着秦阳一同从车流中冲出来,现在保持着与秦阳并驾。

        发现有和自己一样的高手,秦阳也是有些意外,余光看了一眼,那是一辆白色敞篷宝马,

        开车的青年很装逼,大早上就带个墨镜,好像很害怕别人看到他的脸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余光扫一眼,秦阳的眼睛好像长在了宝马车上,再也挪不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秦阳不是同志,不会对男人起兴趣,他只是觉得这半张脸很面熟。

        秦阳自持记忆力过人,看过的东西绝对忘不了,如果这青年摘下眼睛,秦阳保证自己肯定能认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青年也发现了秦阳,转过脸对着秦阳咧嘴一笑,踩着油门就冲到了前面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那喷射而出的尾气,想想青年那略带嘲讽的笑容,秦阳这个暴脾气,火儿蹭的一下就窜的老高。

        自从秦阳学会开车之后,从来没有人超过秦阳开的车,也从来没有人敢在马路上藐视秦阳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驾照,自学成才,新一代的马路杀手,秦阳咽不下这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要是能忍,屎都能吃!

        怒火高涨之下,秦阳没命的往下踩油门,奥迪车嗡的一声加到了最高的速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商务奥迪并不是跑车,根本比不上人家宝马3系的敞篷车,所以秦阳唯一追上的办法就是保持最快速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不减速,就有机会能追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前面的青年好像是知道秦阳生气了,宝马车就挡在秦阳前面,秦阳往那边走宝马车就跟着到那边。

        死死的卡在秦阳前面,就是不让秦阳超车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黑一白,一前一后,就这么在大马路上开始狂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