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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:褪尽铅华,浴火重生

        烈火!

        熊熊的烈火!

        炙热难耐,仿佛要引起爆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受不了啦!……”他试图大喊,却发不出任何声音。刚开始,这种炙热来自脑门前的某个方位,而且越来越热、越来越热,烧灼着每一个细胞,有种即将烤糊的感觉!

        走运的是,热量突然间蔓延开去,缓缓流向身体的其他各个部位,转变为让人刚好能够忍受的阵阵热浪,瞬间如释重负。

        与此同时,他发现自己在不停地加速,起初每小时大约是十几公里,后来大约百来公里,再后来便跃升到一千多公里,没错,他的感觉器官变得异常灵敏!

        死真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体验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思维愈发活跃起来:据说死后人的灵魂能达到光速或者超越光速,这种假说是真的吗?到了可以验证的时刻,他的心里是又期待又忐忑,甚至产生出莫名的恐惧。到达光速以后会怎样呢?……嘭,灰飞烟灭!!!?

        还是穿越虫洞,赢得新生?

        移动速度并没有如他所想继续增加,而是忽然停了下来,这一停,很久很久。如今,他已经失去了时间的概念,但他能感觉到极度的漫长和无尽的空虚,按照这状态,他悲观地估计:大概重生也需要排队。

        还好,除了脑袋有些眩晕,身体各处的温度都在慢慢下降,逐渐恢复正常体温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道过了多久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又开始移动了!他欣喜地感觉到那种难以察觉的速度,哒……哒……哒……秒针出现在脑海中,稳当地走动起来。有了参照,他可以肯定,这次的速度绝不会超过轮椅的前进速度,真是太慢了!

        加速,加速,他在心里默默呐喊着,却无可奈何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要起飞!

        一阵凉风陡然扑面而来,他从心底深处打了个寒颤。身体的温度也倏然降下来,毫无征兆。冷!冰冷!随着速度的提升,他感觉温度越来越低,如同掉进了冰窖一般,幸好移动速度在200-300公里的区间稳定下来,天哪,这是一辆开往地狱的列车吗?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心理很矛盾,不知道重生是否需要自己额外的努力,难不成只是这样消极的等待?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只是等待,谁又知道他打算重生还是选择离开人世一了百了?临死前显然忘了祈祷,但现在还来得及吗?他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,造物主会不会弄错结局。

        思考的结果是:认命吧!

        又不知道过了多久,

        隐约和迷茫中,

        他意外听到一丝微弱的声响,像极了呼吸般的气体振动,可惜始终无法听清,于是他更加渴望听见,却总是劳而无功。

        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,熟悉的声音终于越来越清晰,他甚至还闻到了一缕陌生的异香。

        无意中受了刺激,他用尽吃奶的力气猛地睁开眼睛。视力正常,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个双手托腮、清纯可人的年轻女孩,十七八岁的模样,正瞪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盯着他,脸上竟然洋溢着崇拜、炽热、痴迷、温柔还有担忧的复杂表情。不过,女孩穿着很朴素,甚至还系着可爱的粉红色小围裙,脸上也未见施脂粉,有种超级天然的萌萌哒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到他睁开眼,女孩高兴起来:“莫问,莫问,你醒啦?你醒啦?”

        莫问?他心下大惊,炸尸般一跃而起。怎么可能?他惶恐地甩脱那双试图拉住自己的柔夷,四处寻找着什么。难道重生失败了,为什么我还叫莫问?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,光线昏暗,但可以看清屋内所有的布置。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,散射出斑驳的明暗影像,有种奇异的朦胧美。

        通过这次生死考验,他的眼睛似乎变得特别锐利,简单一扫,便发觉不远处就有一扇硕大的落地镜,足以把自己整个身子映照出来,他飞奔过去,随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镜子里的人,他不认识!

        皮肤白皙,身材修长,特别是这张脸,很陌生——咳,有点像涂了洗面奶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谁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在哪里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我的什么人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有多少资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是——谁?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回到沙发上坐下,然后朝着漂亮女孩发出一连串疑问,不管怎样,他不能稀里糊涂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出意外的话,这个女孩应该是自己的女仆!想想都很鸡冻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,问题又多又快,根本无暇回答。不过,她并不着急,而是伸出柔弱的手拿手背测了测他前额的温度,正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每次醒过来都要问一遍同样的问题,你能有点创意吗?诺……”女孩递过来一张纸,“自己看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接过女孩手中的小纸条,急不可耐地摊展开,上面果然有几行娟秀的字迹,工整却稚嫩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叫华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在自己家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是最好的朋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想要多少资产,就有多少资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叫莫问,是个大少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看笔迹墨水已干透,纸条还泛黄,当真写了很久的样子,他眉头紧皱,内心很是疑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她是我的朋友?普通朋友还是女朋友?哦……这感觉也不错。”他奇怪地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出于慎重,他还想再反复确认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华君,我在这住了多久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位名叫华君的女孩歪着头认真地想了好长时间,半天才说:“好多年了吧……呃,我也想不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么多年,我一直都在昏睡?”他很诧异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呀是呀!我也觉得你很奇怪呢。你是不是一直在做很好玩的梦,所以不愿意醒?……”华君蹙着眉头问,语气中充满天真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尴尬地挠挠头:“做梦?或许吧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丫头,以后我会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站起身,感觉到一种生命的原始悸动,于是拉开了所有的窗帘,并打开所有的窗户,清风拂面香气扑鼻,绚烂的光线包围了他的身体,薄薄的雾气萦绕在晨间。

        所有的一切都是新的,完全崭新的:新的环境、新的事物、新的伙伴、全新的自己!

        他重生了!

        重生在森林里的一间小木屋!

        多么神奇,多么美好,他想狂吼一声,但忍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想出去走走。”他试探地问,“你想去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“女仆”华君竟然轻轻摇摇头:“我累了,想休息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稍感意外,但很果断地推开了那扇轻巧的木门,他现在内心充斥着欣喜和野性,需要欢呼雀跃地冲进大自然的怀抱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照惯例,他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金手指,女仆的事,目前还不是最重要的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华君瞅着莫问挺着胸脯、大摇大摆撞门而出,然后发了疯似的在林子里狂奔,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人可真有意思:

        大约四五年前,有人开着救护车把他送到了这里,送来的时候,这个名叫莫问的人,头上还缠着纵横交错的乳白色纱布,像是受了重伤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捆得像个阿拉伯人,嘻嘻,很好笑。

        雇主们出手大方,租用了姐姐家的木房子,不但付了丰厚的劳务费,同时还留下了一张信用卡,嘱咐说这是专门留给病人的,额度是“随便刷”,密码病人自己知道,如果能够醒过来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开始的两三年,照看病人的工作一直由姐姐负责,由于莫问昏迷不醒,吃喝拉撒洗,全得管。姐姐是个乡下女人,重活累活都能扛,这点小活自然不在话下,只是脏些繁琐些,谁让报酬这么高呢,别人只有羡慕的份。

        慢慢地,大家都说,来的是位富家少爷,发生了什么意外才变成了植物人,真可怜!

        这里是郊区,离城市仅有十几公里,但自然环境、原始森林保持得很好,为什么没有开发,谁也不清楚。

        生活条件改善后,姐姐又生了个小孩,虽然照料病人的活不太受影响,时间却有了冲突,于是姐姐灵机一动,让在家无事可做的妹妹华君负责陪护和看管病人,这样,可谓两全其美。

        说来也怪,在华君看护病号的几个月时间里,莫问醒过来的频率越来越高,最近一段时间,更是每天苏醒一次,问完同样的问题后,随即倒头昏睡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菇凉华君不明白什么是医学奇迹,只知道这个人很是莫名其妙,说的话她也含糊听不太懂。为了尽一份力,开始的时候,她把这个人的问题记在纸上,久而久之,由于提问几乎没有变化,于是她索性直接把答案写在了纸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几年来,这个人最大的变化是消瘦了,皮肤变白了。来的时候,他很胖,皮肤又黑,整个人看上去很臃肿和丑陋。但由于长时间无法进食,再加上屋里光线很暗,这个人变帅了!非常非常帅!

        帅得让华君无所适从。

        帅得让小菇凉春心荡漾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目光从遥远的思绪中落回来,纸上的答案只有一处是明显错误的,因为这是雇主特意交待的——

        这里是华君和姐姐的家,她已经在这里度过了美丽的十七年。莫问少爷只是过客,但绝不能让他知道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还有一个问题,莫问还没有提及,雇主也预先给了答案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就先保密吧,不急呢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正在胡思乱想,莫问一阵风似的又跑了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不容置疑地说:“我饿了,想吃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华君撅起了小嘴巴,心里不太爽,但还是笑嘻嘻地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嘞,大少爷!”